第86章 告别(2/2)
斗罗:有个链爱想跟你谈谈第86章 告别:准备有声小说在线收听
爷孙俩一拍即合,将海神传承的路子彻底断绝。
“海神岛的情况我以前已经跟你说过了,总之去到那里以后千万不要暴露你和武魂殿的关系。”千道流语重心长地嘱咐司晨,“你已经学会了怎么使用乱披风锤法和炸环,可以假装你认识唐晨,海神岛的大供奉和唐晨……相互喜欢,你要好好利用这一点,让自己尽快完成海神岛的考验。等你回来,我就正式将裁决长老的位置移交给你。”
不知怎么回事,司晨突然很欣赏这个事业批爷爷,但她不心嘴瓢了一句,“所以说,爷爷您喜欢唐晨,然后唐晨又喜欢海神岛大供奉?”
“谁跟你讲我喜欢唐晨?”千道流眉头一皱,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不喜欢吗?可是五爷爷说……”当初出门历练的时候光翎可是跟她讲了不少关于三位绝世斗罗之间的三角恋情,让司晨以为自己读的原著和现实出现了偏差。
千道流哑然失笑,“老五孩子心性,就爱胡说八道,你别听他的!”有句话说的没错:镜子不擦不明,光翎不打不行。
按照正常的情况,如果想去海神岛,司晨需要乘坐马车一直到大陆西边,再改乘船,才能抵达此行的目的地。这段路途极为遥远,最快也要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才可能抵达。
但如果是用滴滴打龙,情况就不同了。几天后,司晨和帝天就来到了天斗帝国西陲第一大城,也是斗罗大陆上最大的一座海滨城市,瀚海城。
巨大的城市依海修建,或说是修建在海边的山上,任那潮起潮落,也无法动摇其分毫。
“现在就出海吗?”帝天询问司晨的意见。
“不,先去拍卖场买一个适合在海中使用的魂导器,譬如能够转化为船只的那种。”司晨打算去拍卖场转转,看能不能把龙渊艇买下来,一来可以给唐三添堵,二来也可以拿回去给楼高研究。
打定主意后,司晨直奔瀚海城拍卖场,拍卖场门口的接待人员迎上来,“请问,二位是来参加拍卖的吗?请出示你们的竞拍资格认证。”
司晨取出宁风致送她的黑卡晃了一下,那工作人员脸上客气的表情顿时变得恭敬起来,“原来是七宝琉璃宗的贵宾到了,请跟我来。”
“把魂导器拍品清单给我看看。”司晨直接说道,“适合在海洋中使用的那种。”
“这……我要请示一下负责人才行。”接待人员有些为难地说。
“可以。”
接待人员将他们带到了拍卖场负责人面前,并告知了司晨的来意。
负责人脸上闪过一丝喜色,“尊敬的魂师大人,您需要的魂导器我们拍卖场正好有一个,最适合在近海区域使用。不过我要提醒您,这件魂导器流拍了好几回了,因为它对海魂师的作用不大。”
“我不是海魂师,可以卖给我吗?”司晨只想把东西弄到手。
“瞧您这话说的,您想买,我们做生意的哪有不卖的道理?”负责人马上派人拿来了一个看上去甚是奇异的物品。
此物外表呈梭型,前端为龙头状,尾部宛如鱼尾竖立,两侧各有四只像是鱼鳍一般的翼。通体乳白色,宛如玉石雕琢而成,从头到尾,长约一尺,司晨能感受到此物上散发着强烈的能量波动。
负责人介绍说:“这是有大海征服之称的龙渊艇,乃上古流传之物。此物功效极为奇特,需要魂师以魂力进行催动方能显现原型。其原型长约十二米,最粗处直径两米,能够同时容纳十二到十五名乘客。在大海中可上可下,既能在海面上航行,也能够潜入海水之中。据说最深能潜入三百米深的地方。有了它,在大海上航行再不需要惧怕任何风浪。一旦风浪巨大,立刻就可潜入深水之中。可谓是得天独厚的救命宝舟。此物用来观赏海中景色或是用来当做救生之用都极为恰当。当它变成本体时,通体透明,可以看到大海内任何角度的景物,神奇异常。同时,它也能够承受百年魂兽级别的魂技攻击。由于深海中大多会出现恐怖的海魂兽,所以我建议您,如果想要购买此物,买下后勿要乘其入深海,以免发生危险。”
“我们拍卖场拍卖的底价是一万金魂币,之所以流拍了好几次,并不是因为龙渊艇不好,而是因为这龙渊艇的作用实在是鸡肋了一些。浅海区域,普通船只也足以通行了。而一艘相当不错的游船,也只需要一百金魂币而已。这艘龙渊艇的作用只是多了一个潜水,就要贵上百倍,就算是贵族,也不会奢侈到来买它。究其原因,还是大海中太危险。哪怕是在浅海区域也有可能出现千年魂兽。龙渊艇的防御力实在是不足以令人放心。”负责人将龙渊艇的优缺点说的极为清楚,因为七宝琉璃宗的人他实在是得罪不起,“如果您想要的话,我可以把它放到今晚的拍卖会上。”
司晨问道:“既然流拍了好几次,我能不能直接将它买下来?多给些钱也不要紧。”她实在是不想在拍卖会上浪费时间。
负责人犹豫了一下后道:“本来按照我们的规则,拍品是不可以直接出售的。但您身份尊贵,如果您现在就想要的话,要比我们预估价格溢价百分之二十左右,我们和送拍者协商后给您准确答复。”
司晨直接递出黑卡,“我不想等,我出两万金魂币,要么对方收下两万金魂币,东西我拿走;要么你们等下一个愿意买下它的人出现。”
负责人马上接过黑卡,恭敬地回答道:“您都出了两倍的价格了,想必送拍者肯定能感受到您的诚意,这龙渊艇现在归您了!”在他看来,两万的价格已经算是封顶了,平时一万都卖不出去,能卖出两万自己就偷着乐吧!
。: